趙信齋,浙江省寧波鄞縣人,生於民國十六年農曆元月十八日上海,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八日病逝於台北中心診所醫院,享壽七十九歲。

父趙光耀,母烏愛珍。民國二十九年於上海市私立德華中學校畢業。民國三十年至三十四年,於上海復旦大學接受大學教育。之後因為愛國心的驅策而從軍,響應中 國海軍號召,至青島受美國海軍的補給軍官訓練。於民國三十六年五月在軍官學校學士班第二十期畢業。民國三十七年十二月完成補給軍官訓練,為第五期補給班學 員第一名畢業。於民國三十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搭乘海軍的登陸艦中程艦來台。

於民國三十八年至三十九年在艦上工作期間,曾經參加長山,大陳與廈門諸役。搭乘海軍太湖艦,為太湖艦軍需因長山島戰役著有功績,曾於民國三十九年受領乙種 干城獎章。所乘艦是艦隊司令的座艦,於撤退來台時,自大陸中央銀行倉庫搬來不少庫存黃金與銀洋。(黎玉璽將軍)

於民國三十九年自艦上調至海軍總部後,不久隨當時兼任台北聯絡處的長官至台北工作,未再上艦。當時晚間在東吳大學復校後所開辦的比較法律系上學,三年後民 國四十三年七月自東吳大學畢業後,被聯勤總部派往琉球、以及美國佛琴尼雅接受美國陸軍倉庫業務訓練以及美國陸軍經理學校的初級軍官班與高級軍官班訓練,並 曾留校擔任中國高級軍官班的教官,先後四年。留美期間,還曾利用夜間與班間空暇時間在佛琴尼雅大學研究,主修經濟,一九六○年回國,被舊時海軍長官召回海 軍總部後勤指揮部,至一九六六年五月自海軍退伍。退伍時官階是海軍補給上校處長。期間曾著海軍軍援政策與實務一書。

退伍之後同年五月,於美國勝家公司擔任法律部經理一職。之後於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考取律師資格,並加入台北律師公會。民國六十二年七月離開勝家公司,並於 台北地方法院登錄執業。主要的業務為商標及專利權的登錄及相關事宜。
經由友人的介紹,於考取律師之前結識了林秀卿女士。之後民國六十四年,與之結婚,後生有二子,趙元及趙謙。民國六十六年由新生南路遷至仁愛路四段香謝大 廈。

由於對外文的熟悉,趙信齋律師為國內外多家航空公司之英國在保公司Beaumont and Son在台的合作律師。期間關於乘客及貨運等訴訟或理賠等等的相關法律問題,多由其經手處理。其中包含了馬尼拉(1980),三義(1981),薩哈林 (1983),馬公(1986),花蓮(1989),萬里(1991),名古屋(1994),金邊(1997),以及棉蘭(1997)。

自民國五十五年參與台北北區扶輪社的活動,至民國九十年長達三十五年。並於民國七十四年擔任社長期間,與東京北區扶輪社締結為姊妹社。

民國七十四年遷至敦化南路現址。為吟龍名廈管理委員會早期多年票選的主任委員。
趙信齋律師實際並未曾退休,即使自韓航以及越航結束在台業務,以及華航公司逐漸將相關業務納入其公司內部法保室處理,未再有重大案件經手,其仍為其他國內 外航空公司處理貨運上的法律相關事宜。並且為了替鄰居友人排解糾紛,又於民國九十一年於桃園地方法院登錄為執業律師。期間執業達三十餘年,並於九十二年獲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揚。